盘锦市政府公共服务中心网站 - 中国·盘锦 - 热烈祝贺盘锦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胜利召开!
 9日:代表和列席人员报到
     召开党员会议
10日: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各代表团分组审议草案
11日:继续审议10日议题
12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分组审议各项候选人名单
13日:审议12日议题
     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巴殿璞主持会议
程亚军作《政府工作报告》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04年2月12日在盘锦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刘铁鹰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二○○三年全市检察工作主要情况和今年工作安排,请予审议。
    一、二○○三年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二○○三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围绕党的中心开展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强化诉讼监督,深化检察改革,狠抓基层院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快科技强检步伐,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检察业务工作整体推进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报捕刑事案件 803件122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 692件1026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08件125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23件1050人。检察机关把打击“有组织的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全年共批捕上述重大犯罪嫌疑人645人,占批捕总数的63%;依法起诉430人,占起诉总数的41%。“5.13”集资诈骗案在我市影响很大,案情复杂、涉案嫌疑人多、被骗款额巨大、受害者多达7610人。为做好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市检察院调集精干力量实行封闭式办案,检察人员辗转11个省份、20多个地区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6860 人(次),出庭支持公诉11天,运用多媒体示证1000多份,法院已经对起诉的30名被告人全部定罪判刑,保证了案件顺利诉讼。检察机关坚持“两个基本”的原则,加快办案节奏,快捕快诉,确保打击效果。全年批捕、起诉平均办案时间分别为2.9天和20天,比法定时限分别缩短4.1天和10天。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到100%。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同时,对一些轻微犯罪采取轻缓刑事政策,在落实帮教保证措施基础上不予起诉,采取非诉讼手段调整,收到较好效果。市检察院被授予“辽宁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和“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检察机关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从维护社会稳定角度出发,认真做好案件申诉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双台子区常家村村民三年来不断到市委、市政府及检察机关集体上访,反映该村土地动迁补偿金被侵占挪用,严重侵犯群众利益问题。市检察院抽调得力干部进行调查,追回了该村被挪用的土地补偿金415万元,查清了问题,向上访群众进行公开答复,100余万土地补偿金已于今年春节前发放到村民手中,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消除了不安定因素。
    ——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市共受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线索 64件,开展初查62件,立案侦查33件,其中10万元以上大案12件,10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2件;查办县处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4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扣押涉案物品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市院组织力量查办的原盘锦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郝希荣(正处级)、孟繁富(副处级)等人共同受贿案、原盘锦电台副台长张景才(副处级)贪污案、原盘锦市水产局局长张广田(正处级)贪污案、双台子区饮服公司总经理姚丽君贪污、挪用、诈骗案,以及双台子区院查办的魏家村委会卢俊震、陈景奎、胡淑丽共同贪污土地补偿款案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共受案32件,开展初查31件,立案侦查14件,同比增加75%。在所查办的案件中,司法人员占66%,有力地惩治了司法腐败,纯洁了司法队伍。在大力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加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市院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门机构,与税务、金融、法院等系统共同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开展灵活多样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执法监督取得新成效。侦查监督工作以立案监督为重点,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全年发现案件线索 60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50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41件,同比增长2倍。盘山县院集中时间开展立案监督专项调查,一举发现案件线索6件6人,通过监督全部被立案侦查,其中5人被批准逮捕,1人被取保候审。在加强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监督工作的同时,对属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也加大了监督力度,全年共纠正此类案件17件,扩大了监督范围,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审判监督中,检察机关紧紧抓住裁判明显不公的案件,严格审查,依法抗诉。于晓明强奸案,一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无罪,经检察机关抗诉,法院二审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刑罚执行监督重点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保证刑罚的正确执行。开展了清理超期羁押重点专项检察,实现了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市院对全市三年来法院判处缓刑罪犯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发现缓刑罪犯在管理上严重失控,就此情况专题向市委、市人大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城郊地区检察院积极改革刑罚执行监督模式,在监区派驻检察室的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被确定为全国监狱检察院改革试点单位。民事行政检察共受案83件,立案审查33件,提出抗诉和建议19件,法院现已改判8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同时还重点开展了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全年息诉35件,化解了民间纷争,减少了社会矛盾。
    围绕检察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法律政策研究,撰写调研文章 117篇,其中23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和交流,有4篇被市委领导批示;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刊播各类新闻稿件132篇,其中国家级18篇,省级27篇。调研、宣传、信息、统计等工作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二)、机制创新和检察改革步伐加快
    ——创建反贪侦查工作新机制。市院按照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规律,对反贪局的体制进行了调整。成立大要案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全市侦查工作。两级院全面推行侦查工作一体化,建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基地,形成了以市院反贪局为龙头,以各县区院反贪局为基础,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的侦查运行新机制,减少了干扰,提高了案件突破能力。
    ——创建教育培训长效机制。针对盘锦检察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干警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亟待提高的现状,市院成立检察官培训中心,作为检察干部学习、培训基地,把不同对象、不同内容的教育培训统筹安排,使之专门化、系统化、规范化。经过续职资格培训、在职学历教育、各类岗位技能培训,以及每月一次的专家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全系统已经实现了市院党组提出的“ 5%—10%的干警在学习”的培训目标,为建设“学习型机关”奠定了基础。
    ——建立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和案件质量评估机制。市院制定并实行了各部门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标准,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信息调研、工作纪律、集体活动等内容划定计分标准,年终所得分数作为各部门及个人政绩考评的重要依据。还制定了《贪污贿赂案件质量考核办法》和《公诉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对全市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和市院公诉案件质量进行个案评估,使机关管理和案件质量管理进入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
    ——建立外部执法监督机制。一是对有轻微犯罪行为,但由于各种原因拟不起诉案件(不包括自侦案件)和当事人不服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听取案件相关人员、公安机关、律师、发案单位、当事人所在单位、社区等方面的意见,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 2003年9月,市院对一起申诉人多年缠纠、拒不火化尸体的申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除申诉人外,公安机关、律师、人大代表、新闻单位等各方面人员参加听证。由于程序公开、案情和证据公开,法律政策公开,与会人员对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达成共识,共同做申诉人工作,使其心悦诚服主动撤诉,一起上访多年,高检院和省院挂号的案件得以顺利解决;二是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案件相关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检察人员在执法活动中,首次接触案件相关人员时,必须告知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实行这项制度仅四个月,效果明显,检察干警法治意识、维权意识和文明执法意识明显提高,也得到了案件相关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好评。省检察院已将这个做法在全省检察系统推广;三是按照上级院的部署,对自侦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检察机关拟撤案或拟不起诉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监督制度,聘请人民监督员对上述案件进行实体审查。人民监督员己经对三起检察机关拟做撤案或不起诉处理的贪污贿赂案件进行审查,并对其中一起提出不同意见。该案已经按照人民监督员的意见,重新做出决定。
    ——启动“精品工程”,提高工作标准。为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和工作质量,市院党组研究确定:“单项工作在省检察系统进入先进行列的,被市委、市人大或省检察院肯定并推广交流的经验做法,具有显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案件,以及在树立检察机关形象方面起到明显作用的工作成果”即视为“精品”,予以相应奖励,并作为考核部门和个人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通过实践,检察干警精品意识不断增强,工作标准明显提高,已有 35个案件和工作成果达到精品工程的标准,推动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以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两级院认真组织实施了“两个务必”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以这些教育活动为载体,认真查找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使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深入查摆,解决队伍建设中的实际问题。按照市委“两个务必”教育活动总体安排, 2003年6月,市院针对机关中存在的“工作标准不高、学习空气不浓、干警精神不振奋、机关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集中半个月时间进行查摆,梳理出涉及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思想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具体问题30多条。针对存在的问题,重新制定和完善了32项规章制度,为促进机关建设和加强干警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2003年9月,按照上级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工作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围绕“执法不公正,为检不清廉,作风不文明,监督不到位”四方面问题,进行重点查摆,发现并解决执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对查摆出的严重问题和典型案件,不等不靠,不护短、不掩饰,立即研究,及时处理。先后纠正了不应撤案而撤案的4起案件;对负有严重失察、监督不力责任的监所检察人员给予通报批评;一名在处理群众上访案件中有徇私舞弊错误的检察人员被给予行政处分;主动纠正了一起审查起诉存在严重错误案件,待法院改判后,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对原双台子区检察院起诉科科长李云庭涉嫌徇私舞弊犯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对这些问题和典型案件的严肃处理,教育广大干警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了教育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着眼检察官职业化,严把入口、疏通出口。按照《检察官法》的规定,严把进人关。制定了《检察人员管理规定》,凡进入检察机关的人员,必须具有正规院校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取得学士学位,或经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资格证书,并经正常考试程序录用;其次,清理执法岗位。没有达到检察官任职资格和标准的,三年内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或者未能达标的,调离直接执法岗位;第三,疏通出口。对严重违纪、违法干警坚决实行辞退、调离乃至开除的处理。
    ——积极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推动队伍建设。按照“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市院党组经过认真考察,及时推出了大洼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永会同志为全系统的先进典型,并下发决定号召全市干警向他学习。同时还确定了一批在严格执法,勤奋工作,钻研业务,改革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志作为典型培养对象,形成先进典型群体,创造出学有先进、赶有方向、超有目标的队伍建设新局面。
    ——重心下移,大力加强基层院建设。市检察院实行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固定包院进行指导的方法,将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院,帮助解决基层院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市院根据各院实际,确定了明确的发展目标,收到明显成效。 2003年有两个基层院进入全省先进检察院行列,其中城郊地区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科技强检示范院,达到全国同类型检察院的先进标准,提升了盘锦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的水平。
    (四)、基础建设长足进步,科技强检焕发新的活力
    经过多方努力,争取国债资金建设的检察科技楼竣工交付使用;学习报告厅开始启用;机关办公楼维修工作已经完成,雄伟壮观的办公大楼呈现在市民面前;市院和高检院、省院之间视频、语音、数据三项功能为一体的“检察信息二级专线网”正式开通;机关计算机局域网建成并高效运转,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不折不扣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开展检察工作。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重大案件都主动向市委请示和汇报,争取市委的领导和支持。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十分注重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和配合,从而保证了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意识日益增强,定期或不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对人大交办的事项责成专人按期办结。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不起诉案件进行检查后,市院专门召开检察委员会进行研究,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不起诉确属不当的案件认真复查,改变了原相对不起诉的决定,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市院成立专门机构负责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系工作,经常听取人大代表和各界人士对检察工作的意见、批评和建议,以此促进检察工作开展。
    各位代表,在肯定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队伍建设方面,干警的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公正执法的客观要求,知识水平、理解和运用法律的能力亟待提高;二是查办案件方面,发现和突破案件的能力不强,侦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查处的真正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还不多;三是诉讼监督开展的不全面,发展不平衡,监督效果不是很理想;四是已有的检察改革还只是浅层次的,将改革不断引向深入还需做大量工作等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二○○四年工作思路
    二○○四年是全面实施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战略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检察工作努力实现创新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围绕“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这个中心,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主题,贯彻高检院提出“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全面开展检察工作。
    (一)、履行各项检察职责,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要毫不动摇地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掌握宽严相济原则,对轻微犯罪实行轻缓刑事政策,发挥刑罚的教育功能,缓解社会矛盾;下大气力查办贪污贿赂、严重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切实提高突破案件能力和整体侦查水平,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设盘锦市“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富有成效的警示教育活动,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要突出重点,规范程序,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在提高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保障法律正确实施。
    (二)、继续深化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
    继续推行两级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一体化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挥市院的指挥协调作用和职务犯罪侦查基地集中、安全和排除干扰的作用,充分调动司法资源,提高侦查水平和案件突破能力;深化各项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进一步明晰责任和权利,充分发挥检察干警的才能和潜质,打造一个有社会公信度的职业检察官群体;全面建立工作目标量化考核体系和案件质量考评体系,逐步实现检察工作和案件质量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案件处理公开听证制度、案件相关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实行为被错告、诬告和举报失实的当事人“正名”制度,启动错案追究制度,不断强化外部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出台方便群众控告申诉和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有关措施,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提高执法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坚持“靠制度管人,凭制度选人,以制度用人”,为盘锦检察事业发展不断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两个”素质。
    严格执行《检察官法》及有关规定,严把“入口”,疏通“出口”,优化队伍结构;大力强化教育培训,加强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专业教育和岗位培训,倡导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检察机关;以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为契机,抓好基层院建设,年内所有基层院要达到省先进院标准;加快基础建设和科技强检步伐,市县两级院之间的检察专线网年内开通,使我市检察机关信息网络建设走在全省的前列。检察机关“两房建设”要实现历史性突破;坚持从严治检,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同时,做到从优待检,努力为检察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各位代表:
    二○○四年的检察工作任务繁重而又艰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的监督,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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