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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代表和列席人员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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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党员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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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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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代表团分组审议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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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继续审议10日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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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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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审议各项候选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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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审议12日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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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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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1号文件精神,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实现盘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的部署,以促进盘锦要在辽宁大振兴中当尖兵,大力发展接续产业为首要职责,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围绕中心,把握大局,突出重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常委会要自觉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一个根本要求”、“三大发展战略”和“两步走”的奋斗目标,按照盘锦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我市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加快发展接续产业、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及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审议、讨论,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同时要着力增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际效果,推进人代会和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二)围绕工作大局和重点,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实现盘锦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继续抓好执法检查,全年重点开展对我市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土地法、建筑法、教育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等8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改革开放和发展接续产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工作监督要遵循“依法监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视察检查调查和听取报告等多种形式,重点开展对计划和预算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禽流感防控工作、全市农村费改税、防汛、文化产业发展、全市查处职务犯罪、治安管理等工作的监督。特别要把对项目建设、城市建设和软环境建设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抓住不放,同时要加强人事任免和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
(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做好新一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代表法,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制度,积极探索联系代表的新机制、新方式,不断提高代表活动质量。加大督促“一府两院”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力度,努力提高办理实效。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群众疾苦,把群众普遍关心或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明年初市四届人大将任期届满,今年下半年,市五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就要展开。常委会要根据地方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规定,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基本原则,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对选举工作及时作出全面部署,确保新一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四)进一步搞好自身建设,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常委会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继续加强理论学习,自觉运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导人大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积极探索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议事规则,集体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要结合人大机关机构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理顺职责关系,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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