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向社会承诺

 
 

    1、认真履行科技工作职能,在科技立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评定上,实行全程优质服务,做到“首问负责制”。对向上级申报的项目,1周内完成上报;对向本级申报的项目,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在申报过程中,除国家和省政府要求收取的工本费外,一律不收取服务费和其它任何费用,杜绝有偿服务。

    2、科技成果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评审程序,实行公开申报、公开评审,评审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3、扶持和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科技咨询中介机构。对申报的民营科技企业、科技中介机构,手续完备的随到随批,不收取工本费。

    4、积极开展“科技下乡”活动,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搞好科技服务。做到无偿为农民提供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优良品种、产业结构调整信息和帮扶服务。

    5、严格遵守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购物卡;严格遵守国家公务人员行为规范,杜绝吃拿卡要报等违法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规范查证属实者,视情节予以诫勉谈话、经济处罚、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

    监督、举报电话:2822643

 

 

 

王山同志在全市治理经济发展
软环境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盘锦市关于简政放权搞活经济的若干暂行规定》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交通管理的暂行规定》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国内经济技术协作的优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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