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向社会承诺

 
 

    1、交通管理

    “122”事故报警电话接到报警后,在3分钟内向事故处理部门发出出警指示,事故处理部门接到指令后,市区15分钟,国省干道每分钟1公里,高速公路每分钟1.6公里赶赴现场;车辆管理所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符合有关规定的机动车注册登记、过户登记、转出登记、转入登记、变更登记、停驶登记、复驶登记及注销登记。申请补发丢失的驾驶证,只要手续完备,补领驾驶证在24小时内办结。初考驾驶证在全部考试科目合格后,3日内即可领证,或按持证人要求给予代办邮寄;办理大件运输审批手续,可随来随办,对特殊大件运输车辆,在市区内可免费为其提供引导和疏导交通服务;执勤民警在市区交通繁忙路段或交通高峰期纠正违章时,不得随意拦停违章车辆,如有严重违章的,可采用数码相机抓拍并通知违章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避免交通堵塞。

    2、户籍管理

    公民办理本区内户口迁移,只要符合规定,可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照相,县(区)公安机关在工作日内随到随照。

    3、治安管理

    对参与大型会议和经贸洽谈的有关人员,不经市局主要领导批准,不准擅自采取传唤、抓捕、拘留等措施;对外资、外埠商(企)业单位,不经市局分管领导批准,不准停业整顿;派出所实行24小时执行勤务制度,随时接待群众的报警、求助等事宜;110警务有警必接、接警必处、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城区5分钟、郊区10分钟,农村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

    4、出入境管理

    涉外企业出入境管理信誉单位、外商申请证件的,可登门办理。对本地户口,人在外省(市)工作难以前来申请出国(境)证件的,经预约,出入境管理部门可在双休日受理申请(电话:2903017、2811522)。在我市投资50万美元以上的台商,给予其本人及配偶、子女二年的多次入出境签注和暂住加注。

    监督、举报电话:2832841

 

 

王山同志在全市治理经济发展
软环境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盘锦市关于简政放权搞活经济的若干暂行规定》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交通管理的暂行规定》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国内经济技术协作的优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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