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局向社会承诺

 
 

    一、实行政务公开

    公开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具体有六项内容:

    1、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审核的条件、工作程序和结果。

    2、政府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职数确定、任免审核的原则、工作程序和结果。

    3、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原则;目标管理的考核标准和评定原则。

    4、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标准、条件、方法、程序和结果。

    5、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政策、工作程序、评聘结果。

    6、审批机构、编制的原则、工作程序及审批结果。

    二、实行限时办结制

    按照“能简则简,能免则免,能快则快”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相关部门和各类人才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服务。具体做到以下五个方面:

    1、对办理的有关列编事宜做到一次讲明办事程序,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上编、调编事项,随到随办;对需提交编委会议研究的议项做到及时上报,对会议研究结果在会议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告知相关单位;对编委会议通过的会议议题在编委领导审签后的5个工作日内印发给相关单位。

    2、凡考试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的办理,各类单位、个人和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调整等业务,随来随办。

    3、各单位来人才市场选人用人或人才求职,当场给予查询或推荐,并在2日内为其举办专场招聘会;为经审查合格的非在职“五大”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在一周内完成。

    4、实行局领导处理接待来信来访制度,对能解决的问题马上解决,解决不了的主动耐心地作以说明。

    5、自觉做到依法行政、清正廉洁,将人事、编制的管理工作置于阳光下操作,如有违纪行为,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2820486

 

 

王山同志在全市治理经济发展
软环境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盘锦市关于简政放权搞活经济的若干暂行规定》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交通管理的暂行规定》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国内经济技术协作的优惠办法》
  
 

盘锦市人民政府主办 盘锦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
本站声明: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媒体上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站内容
联系电话:0427-2824840 Email:zfbxxk@panjin.gov.cn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18号 邮编:12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