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局向社会承诺

 
 

    1、房屋产权初始登记、转移登记,经现场外业测绘,登记、初审、复审、审批共2次办理完毕。

    2、房地产转让、继承、赠予5个工作日办结;房地产抵押、典当注销2个工作日办结;商品房买卖5个工作日办结;房屋租赁1个工作日办结。

    3、对动迁单位提交的申请拆迁材料初审2个工作日完成;到现场进行调查、摸底、编号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后向有关部门送达3个工作日完成。

    5、办理物业管理企业临时资质在10个工作日完成;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检5个工作日完成。

    6、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做到“一个坚持”、“两个满意”、“三公”、“三一”、“四不”。即坚持政策不走样;达到基层满意、群众满意;公心做事、公正执法、公开政务;创一流服务质量、讲求一流办事效率,一切为群众利益着想;不滥用职权、不给有关房改单位添麻烦、不给办事群众出难题、不拖延办事时限。

    7、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 2688488

 

 

王山同志在全市治理经济发展
软环境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盘锦市关于简政放权搞活经济的若干暂行规定》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交通管理的暂行规定》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国内经济技术协作的优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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