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向社会承诺

 
 

    做到“两个规范”、“七个限时”。

    一、“两个规范”包括:

    1、规范税款征收行为。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不提前或滞后征收税款,不摊派税款。

    2、规范稽查行为。实行计划性稽查,减少稽查进户次数,除举报和专案检查外,对纳税人每年只检查一次,避免重复检查。

    二、“七个限时”包括:

    1、实行限时稽查。根据纳税人规模及案件性质,对大型纳税人检查时间为10天,对中型纳税人的检查时间为7天,对小型纳税人的检查时间为3天。

    2、限时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资料齐全,15分钟内办理完毕。

    3、限时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8分钟内办理完毕。

    4、限时办理发票审批。为纳税人办理发票审批手续,10分钟内完成。

    5、限时办理报税工作。防伪税控系统报税工作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每户8分钟内办理完毕。

    6、限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资料齐全的,20日内办理完毕。

    7、限时公开税收政策。对国家最新发布的税收政策,10日内向纳税人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2823640

 

 

王山同志在全市治理经济发展
软环境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盘锦市关于简政放权搞活经济的若干暂行规定》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交通管理的暂行规定》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国内经济技术协作的优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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