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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陈海波
参会企业家代表
颁奖现场

 在盘锦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程亚军

(2005年4月28日)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召开这次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表彰大会的目的,就是动员全市上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表彰先进,分析形势,研究措施,制定政策,落实责任,形成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促进实现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刚才,通报表彰了9户年度纳税超千万、10户年度纳税超伍百万、63户年度纳税超百万以及获得省以上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称号的民营企业。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受到表彰的企业表示衷心的祝贺,对为盘锦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全市民营企业和广大员工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就进一步加快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在实现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逐步形成并不断完善了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制度。中央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两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1999年和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还以国家最高法律的形式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制度中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建市以来,特别是“九五”以来,我市的民营经济从一家一户、小商小贩、小作坊起步,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过程,形成了一批骨干企业,并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为盘锦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是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源。到2004年底,民营企业增加值完成83.3亿元,增长26.2%,高于全市生产总值增幅18.1个百分点,拉动全市生产总值增长4.34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2.6%,占地方经济总量的44.2%,实缴税金8.4亿元,较上年增长28.5%。二是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大。2004年全市县区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四个县区生产总值总量的53.2%。

    三是成为发展接续产业的生力军。在全市五大接续产业项目中,民营企业项目占总数的74%。2004年已建成民营重点项目70项,在建项目108项,占全市重点项目投资的42.2%。四是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收入的增加。2004年,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34家,实现营业收入9.3亿元,带动农户3.7万户,使农民人均当年新增纯收入110元。五是成为城乡就业、再就业的主渠道。2004年新增城乡就业人员中有97.6%在民营企业实现就业。六是在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体制创新上发挥了重要作用。2004年民营企业参与了近20户国有企业改革、改组、并购和股份制改造,盘活国有资产3.86亿元,安置3000多名职工就业。

    在肯定民营经济发展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南方沿海城市比,甚至与省内一些城市相比,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总的看,我市民营经济总量规模不大,骨干名牌企业不多,产业集中度不高,外向依存度不足,税收贡献力不强。特别是在怎样看待、如何发展民营经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对发展民营经济思想还不够解放,观念上存有偏见,对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还不能做到一视同仁;在精力投放、工作考核上还没有像抓国企改革、招商引资那样抓民营经济。全社会崇尚竞争、鼓励创业、追求创新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二是政策落实还不到位。对已出台的政策执行不力,督查不力,落实不到位,反馈机制不灵敏。有的部门存在着与民争利的现象。三是发展环境不够宽松。有的部门特别是一些有管理职能的部门,重收费、轻管理,“四乱”现象仍然存在,不少个体民营企业对此反映比较强烈,甚至敢怒不敢言。四是服务体系不健全。融资担保、信用评价、人才培训、技术服务、中介组织建设等工作起步较晚。特别是融资渠道单一,贷款难度大,手续繁杂,往往贷款到手了,机会错过了。从创业主体看,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法人治理结构还未建立起来,科技创新人才缺乏,经营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目前民营经济是我市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也是希望所在。我们一定要借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机遇,切实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实现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重点来抓,强化服务扶持力度,使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实现第二次创业。

    当前,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仍然是解放思想,实现思想认识的大飞跃。一要在服务意识上有大飞跃。从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的经验看,其活力就在于鼓励探索、鼓励创新。这种探索创新曾一度引起很多争议,但当地党委、政府坚持不争论、不张扬、不压制、不动摇,最终形成富有个性的改革发展思路,创造了体制和机制上的领先优势。现在,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总体上还处于创业的初期,这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就是放开发展,通过放开思想、放开政策、放开领域、放开手脚,让一切遵守法律的投资、创业和创新活动都受到鼓励,让一切有益于富民强市的劳动都得到承认和尊重,让一切所有制经济类型都享受公平竞争的待遇,让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都得到保护,全力打造自由、宽松、平等的创业环境,促进我市民营经济的快速崛起。二要在创业意识上有大飞跃。要学习浙江人那种“走遍千山万水、历尽千辛万苦、不怕千难万险”的开拓精神,那种“白天当老板、晚上睡地板”的拼搏精神,那种“敢冒天下人不敢冒的险、敢吃天下人不愿吃的苦、敢赚天下人看不起眼的钱”的创新精神,那种“穷时能吃苦、富了也能吃苦,打工能吃苦、当老板也能吃苦”的奋斗精神。要冲破得过且过、小富即安、小成即满的思维定势,大力倡导创业精神,树立创业者光荣、创业者有功的价值观念。要理解创业者的甘苦,为成功者喝彩,为胜利者加油,为困难者鼓劲,为失败者打气,支持创业者,尊重创业者,羡慕创业者,让全民创业、自主创业、艰苦创业成为全市干群的共同追求,营造人人想创业、会创业、敢创业的浓厚社会氛围。

    总之,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有利于优化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对于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盘锦、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现代化生态市奋斗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增强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坚决破除一切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条条框框,破除一切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禁锢,破除一切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陈旧观念,用新的眼光看待民营经济,用新的思维研究民营经济,用新的标准衡量民营经济,做到政策上进一步放宽,经营上进一步放开,管理上进一步放活,使全市民营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落实政策,强化措施,促进全市民营经济保持快速健康发展势头

    盘锦的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的历史时期。在年初召开的市第五次党代会报告中,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已经作了比较全面的分析,既面临着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历史机遇,也面临着诸多挑战,是机遇与挑战并存,从某种意义上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是我们实现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和关键所在。

    根据国务院《若干意见》的精神,我市初步提出了《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若干意见》。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消除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管和服务,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坚持以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总量上规模、结构上档次、质量上水平、管理上台阶,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民营经济真正成为我市的投资主体、税收主体和就业主体,成为我市发展接续产业、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主体。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以放宽准入为前提,大力拓展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一是要放宽投资领域和经营范围。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行业领域,都要向民营经济开放,凡是我国政府承诺向外资逐步开放的投资领域和国有资本退出领域,民间资本都可进入,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加快垄断行业改革,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鼓励民营企业以独资、参股、控股、合作、联营和特许等方式,参与水利、交通、能源、公交、供水、供气、供热、道路、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允许民营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支持、引导和规范民营资本投资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非营利性和营利性领域。允许民营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和国有农场、苇场的改组、改造和改制。二是要扩大开放。民营企业要牢固树立开放的理念,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利用一切社会关系,挖掘一切资源潜力,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企业多方位、多形式的交流与合作。重点瞄准珠三角、长三角等国内资本活跃地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同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大型民营企业的合资合作。要有甘做凤尾、当好配角的意识,勇于自我推销,勇于攀高结贵。特别是在目前自我积累不足的情况下,要千方百计借梯上楼、借船出海,为大企业、大集团当好配角。

    2、以政策驱动为引导,大力鼓励全民创业。一是要放宽对投资者身份的限制。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申办民营企业;鼓励和允许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岗领办和创办民营企业;鼓励城乡群众不拘形式、不拘类型、不拘规模,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围绕产业集聚创业。二是要放宽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方式的限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条件一律取消;必须前置审批的,由工商部门牵头实行并联审批,对不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置审批事项,在前置审批部门认可的情况下,工商部门先发给营业执照,在3个月内补齐相关手续;实行企业预备期登记制度,可在一年内按规定享受非正规就业组织的有关优惠政策;全面放宽成立企业集团登记条件、企业名称登记条件、企业生产经营场地限制和投资项目审批。三是要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好“融资难”的问题。要拓宽融资渠道,继续组织开展银企对接,开展银企协作,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改进信贷考核,充分发挥银行融资主渠道作用;发挥好市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心的作用,解决好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支持、鼓励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人员以资金向民营企业投资入股,促进货币向资本转化;鼓励民营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积极开展上市辅导和服务工作,引导和鼓励企业到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四是要加强开发区和各类园区建设,积极创建发展载体。进一步加快市开发区和各级各类工业园区建设,按照“产业集聚、区域集中、开发集约、能量集合”的要求,加强规划,整合资源,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按照产业关联特点和市场规律进行集聚,按照我市持续产业的发展方向,围绕龙头和骨干企业构筑产业链条,形成特色园区。五是要维护民营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要严格执行保护合法私有财产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民营企业的合法财产,不得非法改变民营企业财产的权属关系。要维护企业和企业主的合法权益,对于民营企业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对于企业主的名誉、人身和财产等各项合法权益必须依法保护。各民营企业要尊重和维护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与职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健全集体合同制度,保证双方权利与义务对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民营企业及其职工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要根据民营企业量大面广、用工灵活、员工流动性大等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职工社会保障制度。

    3、以项目建设为重点,扶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扶持天龙药业、中润化工、华孚电器、兴隆百货、光合水产等一批优势民营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名牌战略、资本运营、联合兼并、利用外资等手段,加速扩张规模,提高运行质量,在全市形成一批民营企业“小巨人”,以企业的成长壮大促进全市民营经济规模的膨胀和扩张。民营企业要大发展,就必须上大项目、有大投入。要加快实施一批对我市民营经济优化升级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增强民营企业的产业支撑力、规模竞争力和后续发展力。积极引导优势企业把自身优势同我市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结合起来,自觉接受周边大城市、市内大企业的辐射。要引导优势企业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周边大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配套产业;围绕辽河油田和华锦集团改扩建项目,大力发展关联产业;积极发展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塑料加工、机械制造等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加工业,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实行民营企业增强计划,加大对技术先进、主业突出、行业优势明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对综合实力较强和经济贡献较大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对产品荣获中国名牌、驰名商标和辽宁名牌、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重奖。

    4、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根本,大力推进企业创新。创新是企业加快发展的不竭动力。民营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始终把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第一要素。要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自觉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本领,加快创新步伐,努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引导民营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不断加快机制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提高企业组织化程度,促进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实现企业资本社会化,重点围绕企业的人力资源、财务、质量和市场管理,创新管理理念,积极采用现代管理技术、手段和方法,加快由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转变,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要搞好科技创新,积极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开展合作,借脑发展。要鼓励企业建立自主的研发中心,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5、以提高核心要素为重点,大力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企业家是在企业经营运行中最具核心、最起决定作用的生产要素。我市民营企业家队伍总体状况是好的,但由于长期以来经营体制、思想观念等诸多方面的复杂原因,我市企业家队伍还存在许多不足,这也是制约我市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我们一定要把提高民营企业家整体素质作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来抓。大力开展民营企业业主教育和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各级科研院校的作用,有针对性地举办专题培训和讲座,为民营企业业主学习深造创造条件。要有目的地组织我市民营企业家到沿海发达地区以及国外学习考察,开拓视野,更新观念,拓宽思路。要注重培养民营企业家的理性思维、战略思维、现代思维和科学思维,增强政策观念和诚信意识,为做大做强企业提供根本保证。要积极培育和建立开放型的民营企业家人才市场,引导企业加快高科技人才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主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保持艰苦创业的品格,强化市场竞争意识,发扬团结协作精神,树立敢想敢干的勇气,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生价值。民营企业经营者要自觉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技和经营管理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诚信意识和社会公德,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三、加强领导,强化服务,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流的发展环境是全民创业最重要、最直接的孵化器。从某种意义上讲,环境就是生产力,整治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第一,要加强领导,形成发展合力。各县区要把加快发展民营经济作为经济工作的主要着力点,作为实现工业强县、工业强区的主要措施,纳入工作的重要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四大班子要合力抓,保证领导力量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政策措施到位。特别要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并纳入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政绩的主要依据。要将民营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动态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重点和市场需求等方面的信息。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配合,形成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合力。要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在政府管理民营企业方面的助手作用。统计部门要改进和完善现行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反映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改进运营方式,根据民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完善相关制度,依法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要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关系协调,及时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利用一切宣传形式和手段,把市委、市政府发展民营经济的态度决心、政策规定、发展重点和具体措施,宣传到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民营经济人士当中。要把弘扬创业精神、激励创业热情作为事关盘锦全局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使全社会都充分认识到民营经济就是民本经济、富民经济,大张旗鼓地宣传各类创业的先进典型,真正做到“不论成份重发展,不限比例看效益”,在全社会营造“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的浓厚氛围。

    第三,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党政机关及全体公务员都要树立帮助投资者就是帮助自己、服务投资者就是服务经济、关注投资者就是关注发展的理念,树立所有部门都是服务部门、所有公务员都是服务员、所有岗位都是服务岗位的理念,高质量开展服务,多指导不干预,多服务不设卡,多支持不指责,多协调不扯皮,打造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平台。要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行为,继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真正从是否有利于创业、是否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角度来创新服务,从帮助解决创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具体问题的角度来创新服务,从全局的利益、战略的高度出发来创新服务。要在“舍”字上做文章,割舍部门利益和小团体利益,坚决做到不与民争利。要在“快”字上下功夫,立即着手对各种行政许可事项和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能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坚决取消,能不收的费用坚决不收,真正将“门槛”降下来。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做到“四通”:即凡部门职责内该办的事,要速办快通;当工作运转不畅需要协调时,要及时沟通;在基层和群众面临困难和矛盾时,要积极疏通;对有利于盘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事,要从实际出发大胆变通。要通过开展“抓作风、比服务、争一流”主题活动以及开展“企业评部门、群众评干部”活动,推动机关作风的根本好转,使部门的承诺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第四,要严格执法,提高政策落实效果。行政执法关系政策落实效果,关系政府在民营企业中的形象,关系政府公信力。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加强执法队伍素质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坚持杜绝执法不公、处置随意的现象。要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建立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反映、投诉不合理收费和乱收费现象。在查处“四乱”问题上,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扬好的作风,做到敢于碰硬,敢于抵制,铁面无私,不论案件大小,一律严办,决不姑息迁就。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而上的“四乱”行为和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进行组织处理,清除出执法队伍,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五,要进一步落实好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待遇。民营企业家用自己的双手,用自己的智慧、知识和汗水,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为国家和社会创造了财富,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他们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机关干部一样,都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所以,我们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看主流,看贡献,大力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全社会形成“谁发展,谁光荣”、“尊重民营企业就是尊重劳动,就是尊重人才,就是尊重创造”的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家参政议政。市、县、乡三级人大和市、县(区)政协都要适当增加民营企业代表、委员的比例,把那些贡献大、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家选为代表或安排进入政协。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要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民营企业家政治地位的各项规定。

    同志们,加快发展民营经济,事关盘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全市人民福祉。让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艰苦奋斗,努力开创盘锦民营经济发展的新局面,为实现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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