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政府公共服务中心网站 - 中国·盘锦 - 热烈祝贺政协盘锦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胜利召开!
 8日:政协委员报到
     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9日:第一次全体会议
     分组讨论审议报告倡议书
10日:列席人代会第一次会议
     委员分组讨论各项报告
11日:第二次全体会议
     分组审议各项草案
12日:第三次全体会议
关于把盘锦市建设成为现代化石
油化学工业基地的几点建议
关于建设现代化生态城市的几点
建议
关于建设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业
园区的建议
关于深入开展向魏书生同志学习
的几点建议
关于我市有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
几点建议
关于把非公有制经济做优做大做
强的几点建议
  
市政协副主席刘洪滨作工作报告
市政协常务副主席杨殿寿主持会议
  


关于在我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

农工民主党盘锦市委员会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高我市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农工党盘锦市委会对我市二县开展农村合作医疗进行了调研,从 1998年起我市二县均开展了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大洼县5个乡镇,盘山县1个乡镇,开展了具有大病统筹功能的合作医疗试点,全市参加合作医疗人数13万左右,覆盖率达20%,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大洼县,每个农业人口5元,乡镇政府每亩地提取3元,县财政每人补助l元)和市县财政补助不到位,目前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偏低,大病报销封顶线为4500元,而且运转困难。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提出我市到2010年率先实现现代化。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减轻农民医疗负担,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应该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我们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文件和2003年12月4 — 5日在湖北宜昌召开的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践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为此我们建议,在我市二县以县为统筹单位,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市、县、乡三级政府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中不但负有组织、引导、支持的职责,同时也。要尊重农民的意愿,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不要搞一刀切和强迫命令。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动员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参加合作医疗。
    2、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在调查研究和科学预算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支付内容与标准、结算办法等,做到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年度收支平衡,既要防止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节余太多,影响农民的积极性和受益面,又要防止超支拖欠和失信于民的情况。
    3、救助重症、广泛覆盖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对“大病”救助和基金统筹兼顾,既要在制度内最大限度地保障患重症的病人得到医疗补助,又应保障广大参加的农民享有最基本的医疗服务,以便能够最广泛地动员农民参加合作医疗,让大多数农民受益。
    4、多方筹资、市、县统筹原则。合作医疗的筹资应由市、县、乡三级政府按一定比例筹资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同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等对新型合作医疗给予资助。     二、加大宣传和引导的力度,使广大农民真正知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优越性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是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农民认识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有效途径。对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也是我市全面达到小康的重要方面,从而得到广大农民的认同和支持。
    宣传和引导应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在调研时发现当前农民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三大顾虑:一是顾虑自己缴纳的钱谁来管理,是否会被挪做他用。二是顾虑医疗机构开大处九合作医疗报销难。三是顾虑政府有关部门不能诚信服务。财政支持力度会弱化。针对上述情况,在宣传内容的重点上要突出宣传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特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如何报销医疗费用以及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责任等相关政策和规定,使广大农民真正了解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意义,了解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措施,从而明确农民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引导农民不断增强自我保障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政府编辑成册广泛宣传,确保宣传面达到百分之百。
    三、建立完善的资金筹集机制,保证新型合作医疗顺利开展建立持久稳定的筹资机制是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常运转的基础,为此市、县政府要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卫生、劳动、财政、农发、统计、审计等有关部门参加;县级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 ' 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各村镇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有关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各级领导要自觉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县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有关领导负专责,并建立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保证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建议由市县二级财政每年按二县实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每人、每年各给 10元补助(中发[2002]13号文件规定是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不低于人均10元,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地方各级财政可适当增加投入),以扶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农民个人缴费及村集体组织的扶持资金。每年由村委会负责收缴,交结算中心,存入合作医疗基金专用帐户。市县财政要确保补助咨金对农民缴费的及时、足额匹配。
    四、强化资金监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平稳运行实行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政策性强、筹资难、涉及面广,因而管理难度大,经营风险高。市和县要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县乡要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村委会要设兼职管理人员,成立有农民代表参加的监督机构,农村合作医疗机构要定期向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E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使用情况,要采取张榜公布等措施,定期向社会公布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权利,县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成立由相关部门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共同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保证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政协盘锦市四届五次会议秘书处        200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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